遗留办暑期工作简讯
发布时间: 2020-08-04 浏览次数: 284

    七月的南京,梅来梅去,转眼进入大暑。731日上午9:30,我校与中兴建设公司的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在栖霞区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基建处崔友洋副处长带领遗留办主任肖兴青及我校法律顾问团队周律师、于律师参加了现场庭审。

    庭上,双方围绕东区教学楼AB栋的工程造价问题展开激烈交锋。前期,在校档案馆、审计处、财务处等多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查找出15年前该工程的大量证据资料,包括建设的招投标文件、合同、竣工资料、图纸和审计文件等,将相关文件整理复印,共计装订文本20余册,扩印施工图纸160张,打印纸张千余张。经过三个小时的质证,法院确认并接收了大部分我方提供的证据,为下一步进行第三方鉴定奠定了坚实而有利的基础。

     最后,法院决定十天后进行第三次庭审,我们将总结此次庭审情况,配合律师团队,继续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力求争胜,搜集资料完善证据链,全力以赴做好法庭质证和现场答辩工作,坚决维护好学校的名誉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