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5-09-07 浏览次数: 248

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本建设的规范运作与科学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校园教学生活秩序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基本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一、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应与我校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二、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三、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戴胸卡(上岗证),要求统一着装。

四、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五、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六、施工单位在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七、各类拌合场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八、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九、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人员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十一、施工车辆及其校内通行道路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保洁,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行车无淤泥,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工作、生活和通行。

十二、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十三、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十四、施工区域应与学校其他工作、生活区域隔离,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外,其余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办公区、教学区和生活区。进出校园时应衣着整洁,严禁发生任何骚扰、影响我校师生的行为,如有发生,将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十六、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

十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基建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十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十九、本规定由基建处负责解释。